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38.“击鼓、弹竖琴”表在属灵良善方面,也就是说,(出于自我思想)它原以为自己在属灵良善方面会处于的状态。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鼓”和“竖琴”论及良善,不过是论及属灵的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属灵良善就是那被称作信之良善的,是仁;而属天良善则是那称作爱之良善的,是对主之爱。主在天上有两个国度,其中一个被称作祂的属天国度,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就在这个国度;另一个被称作祂的属灵国度,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就在这个国度。这两个国度彼此截然不同,互相分离,然而在天上却行如一体,并构成一体。关于这两个截然不同、互相分离的属天和属灵国度,可参看前面频繁所述。
很早以前的教会都会用到各种各样的乐器,如鼓、弦乐器、管乐器、竖琴、十弦乐器和许多其它乐器。其中一些乐器属于与属天事物有关的那一类,有些则属于与属灵事物有关的那一类。当这些乐器在圣言中被提及时,它们就含有这类属天或属灵事物,以至于一提到乐器就能知道所论述的是哪种良善,是属灵良善还是属天良善。鼓和竖琴就属于与属灵事物有关的那一类,故此处才说“在属灵良善方面”。“竖琴”论及属灵事物,弦乐器表示属灵事物,而管乐器,或吹奏乐器则表示属天事物(参看418-420节)。
9757.“帷子的柱子十根,座十个”表以及功用或目的所需提供支撑的良善和源于这些良善的真理的数量。这从“柱子”、“座”和“十”的含义清楚可知:“柱子”是指提供支撑的良善,如前所述(9747节);“座”是指也提供支撑的源于良善的真理(9748节);“十”是指一个足够的数量,也就是功用或目的所需的数量。提供支撑的良善和真理的情况类似被支撑的真理本身(9756节)的。因此,“十”在此含有和“五十”或“五”一样的含义,也就是说,功用或目的所需的数量。此处,十是五和五的乘积,是五的两倍;相乘得出的数与构成它们的简单数具有同样的含义(5291, 5335, 5708, 79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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